发布日期:2025-05-02 20:09 点击量: 信息来源:仲博·cbin
公示期5天(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做日),公示期内若有,可通过来信、单元反映问题须加盖公章;小我反映问题,须署实正在姓名和联系德律风。
按照《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务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等第二批使命清单的通知》(浙农计发〔2025〕4号)。